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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冠用省行政区企划的企业名称登记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年07月21日
单位: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办事项目: 冠用省行政区企划的企业名称登记
办事程序: 受理-审查-上报。
申报材料: 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见核准申请书》;
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》;
3、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件;
4、申请冠以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国家”“全国”“国际”字词的,还应提示国务院的批准文件。
办事时限: 10天。
是否属前置审批:是 是否年审:是 。
收费标准: 不收费。
收费依据: 无。
责任科室:工商注册分局 。
责任人及电话: 何荣 815853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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